关于第21届湖南张家界森林保护节活动期间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
2026-10-11 21:29:34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熊惠 |          浏览量:536

桑植县人民政府关于第21届湖南张家界森林保护节活动期间对“低慢小”飞行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确保第21届湖南张家界森林保护节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有关规定,定于活动日对活动场地周边区域实行“低慢小”飞行器临时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间及禁飞区域

2026年10月13日8时00分至12时00分,以利福塔镇峰峦溪国家森林公园九天峰恋广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延伸3公里范围内禁飞。以利福塔镇九天洞景区广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延伸3公里范围内禁飞。

2026年10月13日8时00分至24时00分,以刘家坪白族乡烈士纪念碑至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路段为中心,向周边区域延伸3公里范围内禁飞。

2026年10月13日12时00分至18时00分,以洪家关白族乡贺龙文物保护中心为中心,向周边区域延伸3公里范围内禁飞。

2026年10月14日14时00分至24时00分,以人潮溪镇湖南南滩国家草原自然公园为中心,向周边区域延伸3公里范围内禁飞。

二、禁飞对象

各类“低慢小”飞行器,包括但不限于民用无人机、民用无人航拍器具、气球、孔明灯、具备飞行能力的航模飞机等。

三、报备要求

因工作确需使用无人机等航空器开展飞行活动的单位、媒体及个人,须提前向桑植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罗江(15348449889)报备,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飞行。

四、禁飞处理

管制期间禁止未经授权的管制对象在管制区域飞行。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予以查扣,并对实施行为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1日

责编:熊惠

一审:熊惠

二审:杨明

三审:陈桦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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